小規模多機能機構評鑑 47 項,每項都要備審。評鑑前 2 個月建議用這份自評清單逐條確認:哪些已準備好、哪些還缺文件、哪些需要補充說明。本清單特別標注第 11 項(居服獨有)和第 29 項(夜宿獨有)兩個日照中心沒有的項目,幫助機構主任不漏掉任何一個備審盲點。
小規模多機能機構評鑑的常見缺失,有一半是「日照中心沒有的問題」——居服員到府記錄不完整、夜宿管理規範只有名稱沒有內容、緊急事件 SOP 只涵蓋機構場景……這些缺失是小規多獨有的三合一特性帶來的文件盲點。本文整理 10 大最常見缺失,幫助機構主任在評鑑前精準自查。
小規模多機能機構的人力配置比一般日照複雜——日照、居服、夜宿三類服務各有法定人力標準,排班表需能清楚呈現三類分工。評鑑委員查核項目 30「人力設置情形」時,會逐類核對人員名冊和排班表。本文完整說明三類服務人力的法定要求、常見違規情形與排班表格式建議。
115 年度小規模多機能機構評鑑 47 項基準(含加分),壹區個案權益 4 項、貳區專業照護 19 項(最多)、參區經營管理 16 項、肆區安全環境 6 項、伍區加分 2 項。本文逐區拆解各條重點、查核方式與小規多特有項目,幫助機構主任快速建立備審全局觀。
小規模多機能機構是台灣長照體系最特別的機構類型——同一個機構要同時接受日間照顧、居家服務、臨時住宿三類服務的評鑑查核。115 年度評鑑共 5 大區塊 47 項(含加分),計分公式特殊(÷112.5×100)。本文從架構、獨有條項、三類服務分開管理,到常見備審盲點,一次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