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嬰急救 SOP 與醫療合作:產後護理之家 B1.6 評鑑準備清單
B1.6 緊急狀況處理的評鑑缺失,最常見的是:緊急 SOP 存在但沒有定期演練記錄、與鄰近醫院的合作協議過期未更新、緊急聯絡電話沒有書面張貼。本文說明產婦與嬰兒各類緊急狀況 SOP 的必要內容、醫療合作協議的格式要求,以及評鑑前的自我檢核清單。
重點摘要:115 年度產後護理之家評鑑 B1.6 緊急狀況處理,核心要求為:產婦緊急狀況 SOP(如產後大出血、休克)、嬰兒緊急狀況 SOP(如呼吸窘迫、心跳停止)、定期急救演練記錄,以及與鄰近醫院或診所的書面醫療合作協議。評鑑委員透過資料查核和訪談確認緊急應變能力。
「緊急的時候我們知道要做什麼」——但評鑑委員看到的是:SOP 文件最後一次更新是三年前、急救演練只辦過一次而且沒有記錄、跟鄰近醫院的合作協議是口頭說好的、沒有任何書面。B1.6 要求的不只是「知道怎麼做」,而是「有系統、有記錄地準備好」。
B1.6 評鑑查核項目
| 查核項目 | 評鑑委員確認重點 | 查核方式 |
|---|---|---|
| 產婦緊急狀況 SOP | 大出血/休克/子癲前症等情況的處置流程,含通報與轉送 | 資料查核、訪談 |
| 嬰兒緊急狀況 SOP | 呼吸窘迫/心跳停止/急性黃疸惡化等情況的處置流程 | 資料查核、訪談 |
| 急救演練紀錄 | 定期急救演練(含 NRP/BLS 情境),有完整演練記錄 | 資料查核 |
| 醫療合作協議 | 與鄰近醫院/診所的書面合作協議,含緊急轉送流程 | 資料查核 |
| 緊急聯絡資訊 | 緊急聯絡電話(醫院、119、毒物中心)書面張貼,定期更新 | 資料查核、現場觀察 |
核心一:產婦緊急狀況 SOP 必要內容
產婦緊急狀況 SOP 需涵蓋最可能在月子中心發生的緊急情況,以下為建議涵蓋的主要情境:
常見產婦緊急情況 SOP 架構
- 產後大出血:識別徵兆(出血量超過500ml、休克前兆)→ 立即評估並通知醫師 → 準備靜脈輸液建置 → 撥打119並通報轉送醫院 → 記錄處置過程
- 產後休克:意識評估 → 平躺並保暖 → 監測生命徵象 → 立即通報 → 準備轉送
- 子癲前症/癲癇發作:安全措施(側躺,防止跌落)→ 不插入口腔任何物品 → 計時發作時間 → 立即撥打119
- 心肺停止:確認無反應/無呼吸 → 啟動緊急呼叫 → 開始 CPR → AED 使用 → 持續至119到達
每份 SOP 格式應包含:識別徵兆 → 立即處置 → 通報程序 → 記錄要求四個段落,負責人和版本日期清楚標示。
核心二:嬰兒緊急狀況 SOP 必要內容
- 呼吸窘迫:觀察呼吸速率(>60 次/分)、肋骨凹陷、發紺 → 立即通報 → NRP 準備 → 通報醫師或撥打119
- 心跳停止/呼吸停止:叫喚刺激 → 無反應時立即啟動 NRP → 同時通報並準備轉送
- 嚴重黃疸惡化:黃疸值超過需立即轉院門檻 → 立即通報並準備轉送醫院 → 記錄轉送時黃疸數值
- 嬰兒體溫異常:體溫 <36°C 或 >38°C → 保溫/退熱措施 → 監測生命徵象 → 超過 1 小時未改善則通報轉送
💡 省時提示:使用 報告汪 的 AI 自我查核功能,可以逐一確認您的緊急應變 SOP 是否涵蓋 B1.6 所有要求項目,並標出遺漏或需要更新的部分,評鑑前不再靠記憶逐一翻找文件。
核心三:醫療合作協議格式要求
與鄰近醫院或診所的書面合作協議是 B1.6 的關鍵文件。評鑑委員確認的要點:
- 合作機構名稱與資格:需為有婦產科或小兒科的合法醫療機構
- 合作內容說明:明訂緊急轉送流程、雙向聯繫窗口
- 緊急聯絡方式:24 小時可聯繫的直線電話(非門診預約電話)
- 轉送程序說明:如何啟動緊急轉送、需準備的資料(個案摘要、目前用藥)
- 合作醫院代表簽名:需有合作醫院代表(如急診主任或院長)的授權簽名
- 有效期限與更新機制:建議每年更新一次,評鑑時確認協議仍在有效期內
常見問題:過期未更新的協議。建議每年評鑑前 3 個月與合作醫院確認協議效期,若需更新則提前安排。
B1.6 評鑑前自我檢核清單
| 查核項目 | 確認內容 | 狀態 |
|---|---|---|
| 產婦緊急 SOP | 涵蓋大出血/休克/癲癇/心肺停止,格式含識別→處置→通報→記錄 | □ 完成 □ 需補強 |
| 嬰兒緊急 SOP | 涵蓋呼吸窘迫/心跳停止/嚴重黃疸,NRP 流程清楚 | □ 完成 □ 需補強 |
| 急救演練紀錄 | 近一年有急救情境演練(含 NRP/BLS),有完整記錄 | □ 完成 □ 需補強 |
| 醫療合作協議 | 書面協議,合作醫院簽名,有效期內(未過期) | □ 完成 □ 需補強 |
| 緊急聯絡資訊張貼 | 護理站顯眼位置張貼:合作醫院直線電話、119、毒物中心 | □ 完成 □ 需補強 |
| 急救設備檢查 | AED 功能正常、急救箱藥品效期未過、氧氣設備可用 | □ 完成 □ 需補強 |
常見問題 FAQ
醫療合作協議一定要有「醫院」嗎?與診所合作算嗎?
B1.6 要求與「鄰近醫療機構」有合作協議,並未限定醫院層級。與有婦產科或小兒科的診所合作是可以的,但需確保該診所有能力處理緊急狀況或能協助轉送至大型醫院。若機構所在區域有大型醫院,建議優先與醫院層級的機構簽訂協議,以提升評鑑委員的信賴度。
B1.6 要求「定期演練」,頻率是多少?
B1.6 並未明訂具體頻率,但「定期」通常被理解為每年至少 1–2 次。建議每年辦理一次包含產婦和嬰兒緊急情況的綜合演練,並另外結合消防演練(C1)做一次整合性演練。每次演練均需有完整記錄(日期、情境設定、參與人員、演練結果、改善事項)。
緊急聯絡電話需要張貼在哪些位置?
至少需張貼在護理站(護理師最常駐守的位置),建議同時張貼在嬰兒室入口、走廊明顯位置。張貼格式需清晰易讀,字體夠大(緊急時不需找眼鏡才能看清楚),並定期確認電話號碼仍然有效。每次更新電話需記錄更新日期。
B1.6 和 A2.2 意外事件 SOP 是同一份文件嗎?
不完全相同。A2.2 的 7 類意外事件 SOP 涵蓋所有意外類型(含跌倒、燙傷、嬰兒抱錯等非醫療緊急情況),著重於通報和記錄;B1.6 的緊急狀況 SOP 聚焦在「需要立即醫療介入」的緊急情況(如心肺停止、大出血),著重於急救處置流程。兩份文件可相互補充,但各自的查核重點不同,不能以其中一份代替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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