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傷知情照護如何寫進評鑑報告?安置機構的具體做法
實務技巧·兒少安置機構評鑑創傷知情照護112年度個案記錄在院生活輔導心理輔導

創傷知情照護如何寫進評鑑報告?安置機構的具體做法

「創傷知情照護」已成為兒少安置機構實務的重要概念,但在評鑑報告中如何具體呈現?本文從評鑑項目 22、24 出發,說明哪些文件需要體現創傷視角,以及如何用正確的語言記錄。

重點摘要:創傷知情照護(Trauma-Informed Care)在 112 年度兒少安置機構評鑑中,主要對應項目 22(在院生活輔導)的「個別化教養原則」「人身安全措施」,以及項目 24(直接服務)的「心理諮商輔導」「特殊行為處理模式」。正確的文件化方式是讓記錄從「行為描述」轉向「行為原因理解與回應」,本文提供具體範例。

什麼是創傷知情照護?為什麼評鑑需要它

創傷知情照護(Trauma-Informed Care,簡稱 TIC)是一套以理解創傷對個體影響為基礎的照護框架,核心原則包含:安全感的建立、信任關係的培育、賦權選擇、文化敏感度,以及避免再次傷害(avoid re-traumatization)。

安置機構的兒少,大多有複雜的創傷背景——家庭暴力、性侵害、疏忽照顧、多次安置等。這些創傷經歷深刻影響他們的行為模式、情緒調節能力和人際關係建立方式。若工作人員以純粹的「行為管理」角度回應問題行為,而非從創傷視角理解行為背後的原因,不僅無助於個案復原,更可能造成再次傷害。

在評鑑脈絡中,創傷知情照護不是一個獨立項目,而是貫穿多個評鑑指標的實務品質標準。委員在查核個案紀錄、訪談工作人員時,會觀察機構是否真的以「個別化」「安全」「賦權」的方式服務個案,而不是套用制式的處理流程。

創傷知情照護對應哪些評鑑項目

創傷知情照護對應兒少安置機構評鑑項目 22 與 24
圖:創傷知情照護在 112 年度評鑑中的對應項目

項目 22:在院生活輔導(15 分)中的創傷知情指標

項目 22 共 15 個子項、每項 1 分,其中與創傷知情直接相關的有:

  • 確保兒童少年人身安全措施(1 分):安全感是創傷復原的前提。評鑑委員查核的不只是物理環境的安全設施,更包含「心理安全」——個案是否在一個不被隨意懲罰、不被歧視的環境中生活。機構需要有明確的人身安全政策,以及工作人員知道政策內容並落實執行的佐證。
  • 重視兒童少年個別差異,建立個別化教養原則(1 分):這是創傷知情照護最直接的體現。個別化教養原則要求機構針對每位個案的背景、需求和創傷史,制定差異化的照顧方式,而非套用統一的生活規範。文件化的重點是「個別化」——可以在個案處遇計畫中說明針對此個案的特殊照顧安排,並在生活紀錄中呈現實際執行情形。
  • 兒童少年有安排生活作息及生活空間之自主性及隱私權(1 分):賦予兒少在合理範圍內的自主權,是創傷知情的重要元素,讓個案重建對自己生活的掌控感。
  • 對兒童少年倡導其於機構內之應有權益(1 分):讓個案知道自己的權利(包含申訴權利、隱私權等),是創傷知情照護中「賦權」原則的具體體現。

項目 24:直接服務(9 分)中的創傷知情指標

項目 24 的 9 個子項中,以下最需要體現創傷知情視角:

  • 兒童少年個案處遇計畫與紀錄(1 分):處遇計畫是最重要的創傷知情文件。計畫應包含:創傷評估(個案的創傷史、觸發因素)、安全計畫目標、創傷復原導向的服務目標,以及多專業的協作安排。
  • 兒童少年心理諮商輔導(1 分):心理諮商紀錄應呈現創傷工作的進程——初始評估發現的創傷議題、諮商目標的設定、階段性成果,以及個案的改變情形。如果心理師的諮商紀錄只記錄「本次晤談主題」而沒有連結到創傷工作的方向,委員可能認為缺乏深度。
  • 有建立個案特殊行為的處理模式(1 分):這個項目最能體現機構是否採用創傷知情視角。從創傷知情角度理解,「問題行為」往往是對創傷的適應性反應,正確的處理方式是理解行為背後的原因並提供替代性的因應技巧,而非直接用懲罰手段壓制行為。

創傷知情照護的文件化四步驟

創傷知情照護文件化四步驟流程
圖:創傷知情照護記錄的四步驟流程

步驟一:接案初期進行創傷史評估

在個案入院後的接案評估階段,社工應系統性地評估個案的創傷背景,包含:創傷類型(家暴、性侵、疏忽、多次安置等)、創傷觸發因素(哪些情境容易引發強烈情緒反應)、個案目前的因應策略(有效的和無效的),以及個案的優勢和保護因子。這些資料應記錄在接案評估報告中,並作為制定個別化教養原則和處遇計畫的基礎。

步驟二:處遇計畫納入創傷復原目標

處遇計畫不應只列通用目標(如「改善學業表現」「與家人維持聯繫」),而應包含與創傷工作相關的具體目標,例如:「增加情緒調節技巧的運用能力」「建立對照顧者的信任感」「學習辨識個人觸發因素並採取安全因應行為」。這些目標應與後續的服務介入措施(心理諮商、生活輔導)相互呼應,並有定期評估的機制。

步驟三:日常生活輔導紀錄體現創傷視角

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許多機構的生活紀錄只是記錄「發生了什麼事」,而缺少創傷知情的詮釋和回應。一份具有創傷知情視角的生活紀錄應該包含:觀察到的行為或事件、工作人員對行為可能原因的理解(例如:推測可能觸發創傷記憶的情境)、工作人員的回應方式(安全空間提供、情緒支持、後續的討論),以及個案的反應和後續發展。

步驟四:定期評估創傷復原進展

建議每季進行一次創傷相關目標的達成評估,記錄個案在情緒調節、人際關係、自我效能等方面的改變情形。評估結果應連結到處遇計畫的調整——如果某個目標持續未有進展,需要分析原因並調整服務介入策略。這樣的動態評估記錄,能讓委員看到機構對個案創傷復原工作的持續投入。

創傷知情記錄:好的寫法與待改進寫法

創傷知情照護記錄範例:建議寫法對比待改進寫法
圖:創傷知情記錄的建議寫法與待改進寫法對照

以下整理幾個常見記錄情境的對照範例,說明如何將創傷知情視角融入日常文件:

情境一:個案出現情緒激動行為

待改進:「個案今日情緒激動,工作人員予以安撫。」

建議:「個案今日因被其他院生誤解(類似家庭中曾遭受的誤解情境)觸發強烈情緒反應,出現哭泣、言語攻擊。工作人員依個別化安全計畫,引導個案至安靜角落,以呼吸練習輔助情緒調節,約 20 分鐘後個案平靜。事後進行簡短會談,確認個案感受並討論下次遇到類似情境的因應方式。」

情境二:個案拒絕參與活動

待改進:「個案拒絕參加今日的團體活動,已予以勸說。」

建議:「個案因對新環境的高度警覺(與安置前的不穩定環境有關),拒絕參加今日的新成員團體活動。工作人員尊重個案的選擇,提供替代性活動,並向個案說明其有選擇的權利。計畫後續先進行個別簡短接觸,待個案對環境更熟悉後再邀請參與團體。」

情境三:特殊行為處理模式說明

待改進:「個案若出現攻擊行為,先隔離再說明。」

建議:「針對個案 A 的攻擊行為(觸發因素:被否定或被強制要求時),已建立個別化行為處理 SOP:(1) 首先辨識觸發情境,避免升高衝突;(2) 提供安全空間,允許個案先離開高壓情境;(3) 待個案平靜後(通常 15-30 分鐘),進行情緒討論和行為後果說明;(4) 協助個案建立替代性因應行為(握壓力球、找安全大人)。此模式由心理師、社工和生輔員共同討論制定,所有工作人員均接受說明。」

💡 省時提示:使用 報告汪 撰寫個案處遇計畫和生活輔導紀錄時,AI 可依照 112 年度評鑑指標提示應涵蓋的創傷知情元素,並協助檢查記錄是否有體現個別化教養原則和創傷視角,讓文件的評鑑品質更有保障。

常見問題 FAQ

機構沒有設置心理師,心理諮商輔導(項目 24)這 1 分怎麼辦?

項目 24 的「心理諮商輔導」並不要求機構必須自聘心理師,而是評估機構是否有管道讓有需要的個案接受心理諮商服務。可以透過轉介外部心理師、與醫療院所合作、或申請公部門資源(如家庭支持中心的心理諮商服務)來滿足這個指標。重要的是要有轉介紀錄和後續追蹤,說明個案實際接受了諮商服務,而非只是有轉介意圖。

「創傷知情」這個詞需要直接出現在文件中嗎?

不必要。評鑑委員評分的依據是機構的實際作法,而非文件中是否使用特定術語。重要的是文件內容能顯示機構「以個別化、安全、尊重個案歷史」的方式進行服務,而不是說了「我們採用創傷知情照護」但記錄內容空洞。當然,若機構有進行創傷知情照護的教育訓練,將訓練名稱和內容記錄在人員訓練檔案中,也有助於讓委員理解機構的服務取向。

如何讓所有工作人員都了解創傷知情照護的記錄方式?

建議的做法是:(1) 制定機構版本的記錄範本,提供含創傷視角的例句和寫法說明;(2) 在個案研討會(項目 28)中,以創傷知情視角分析個案行為,讓工作人員習慣這種思考框架;(3) 在督導會議中,請督導針對同仁的個案記錄給予創傷知情視角的回饋。這些過程本身也是評鑑文件——個案研討會紀錄和督導紀錄都對應評鑑項目,讓培訓和評鑑準備同步推進。

2 歲以下版本的評鑑,也需要體現創傷知情照護嗎?

是的,但重點不同。2 歲以下嬰幼兒的創傷知情照護,主要體現在「依附關係的建立」上——項目 18(在院生活輔導)中的「注意嬰幼兒情緒發展並提供良好的依附關係環境」,就是創傷知情原則在嬰幼兒照顧上的體現。此外,「重視嬰幼兒個別差異,給予適當的刺激」也要求保育人員針對每位嬰幼兒的發展特質和需求,提供個別化的刺激與照顧,而非套用統一的照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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