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中心人力配置怎麼算才合規?第 28 條完整解析與實例計算
經營管理·日照評鑑115年度人力配置服務人員管理日間照顧

日照中心人力配置怎麼算才合規?第 28 條完整解析與實例計算

照服員到底要幾個才夠?執業登錄漏辦了怎麼辦?留任率算法搞不清楚?本文對照 115 年度評鑑基準第 28、29、30、32、33 條,用「幸福日照中心」實例帶您一步步算清楚人力配置,附計算範例與合規自查清單。

重點摘要:日照中心人力配置(第 28 條)是評鑑最容易被扣分的環節之一——不是機構不重視,而是標準不清楚、執業登錄常漏辦、留任率公式算錯。本文用「幸福日照中心」40 人的具體範例,把照服員人數計算、留任率公式、教育訓練 20 小時追蹤,以及新進 vs 在職健檢的差異一次說清楚,附合規自查清單,讓您對照就知道缺什麼。

人力配置為什麼這麼讓人頭痛?

日照主任小芸最近為了評鑑焦慮了好幾個晚上。不是環境不好、不是文件沒做,而是她反覆問自己:「我的照服員到底幾個才夠?執業登錄那張表格到底要送哪裡?留任率的計算方式,我確定自己沒算錯嗎?」

這三個問題,幾乎是每一位日照主任在評鑑前最常碰到的困惑。人力配置的規定分散在設置辦法與評鑑基準之中,光靠「感覺差不多」很容易出錯。更麻煩的是,第 28 條是「主管負責」的重點項目,一旦出問題,評鑑委員會直接向主任追問,而不是請社工或護理師代答。

本文將帶您系統性地拆解第 28、29、30、32、33 條的核心要求,並用具體數字的計算範例讓抽象的規定變得清晰可操作。

日照中心人力配置合規指南封面圖
圖:日照中心人力配置合規重點——第 28 至 33 條一覽

第 28 條:人力設置三大要求

第 28 條評鑑的查核重點有三個面向,三個都要符合才算過關:

  1. 各職類人員數量符合設置標準
  2. 各類服務人員完成執業登錄或向主管機關報備
  3. 服務人數符合規定,且於機構投保勞保及提撥勞退

要求一:各職類法定人數

依衛生福利部《社區式長照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日間照顧中心的人力設置基本要求如下:

日照中心各職類人力設置標準一覽表
圖:日照中心各職類人力設置標準——照服員、社工、護理師最低配置說明

幾個關鍵規定說明如下:

  • 照顧服務員:每名照服員(以 8 小時計)服務對象不超過 10 人,未滿 10 人以 10 人計算。也就是說,不是「剛好滿 10 人才加人」,而是只要服務對象超過上一個 10 的整倍數,就需要再增加 1 名照服員。
  • 社工人員:每個機構至少配置社工師或社工員 1 人。規模較大的機構(服務對象超過一定人數)可能需要增配,建議向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最新標準。
  • 護理人員:至少配置護理師或護士 1 人。提供身體照護服務時,護理人員需在場或能立即聯繫到場。
  • 業務負責人(主任):須具備相關資格,依各縣市規定不同,建議確認當地標準。

要求二:執業登錄或報備(各職類辦理方式)

這是第 28 條最容易漏辦的環節。不同職類的執業登錄規定不同:

  • 護理師/護士:依護理人員法,須向執業所在地縣市衛生局辦理執業登錄,取得執業執照,且每 6 年需繼續教育積點換照。執業地點變動時需辦理異動登錄。
  • 社工師:依社會工作師法,須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執業登錄。同樣每 6 年換照,需繼續教育積分。
  • 照顧服務員:無法定執業登錄制度,但需向機構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報備」其資格(訓練結業證書或丙級技術士證),部分縣市有額外規定,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常見漏洞:護理師換工作後忘記辦理執業地點異動登錄,導致評鑑時執業執照上的機構名稱與現職不符,這是評鑑委員一定會查的細節。

要求三:勞保及勞退投保(兼職人員怎麼算?)

所有在機構提供服務的人員,都必須在機構投保勞工保險並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常見的疑問是兼職人員如何處理:

  • 每週工時未達 20 小時的部分工時勞工:雇主有義務幫其加保勞保(以薪資對應級距投保),並提撥勞退 6%。不能因為「只是兼職」就跳過投保程序。
  • 自行投保者:若照服員在其他機構已有勞保,本機構仍需辦理加保(依勞保條例,可在多個投保單位加保),並單獨提撥勞退。
  • 評鑑委員查核方式:會調閱投保記錄與薪資發放清冊比對,確認有提供服務的人員均已投保,特別注意臨時代班人員是否漏保。

計算範例:40 人幸福日照中心需要幾位工作人員?

40人日照中心人力配置計算範例圖幸福日照中心
圖:幸福日照中心(收托 40 人)人力最低配置計算範例

假設「幸福日照中心」目前收托服務對象 40 人,以 8 小時制運作,最低人力需求計算如下:

  • 照顧服務員:40 人 ÷ 10 = 4 名(剛好整除,需 4 名全天照服員。若收托 41 人,則需增加至 5 名)
  • 社工人員:至少 1 名(社工師或社工員)
  • 護理人員:至少 1 名(護理師或護士)
  • 業務負責人(主任):1 名(具備規定資格)

因此幸福日照中心最低需要 7 名正職工作人員(4 照服員+1 社工+1 護理師+1 主任)。

注意:若有任一人員請假或離職造成人力缺口,評鑑當天若無適當代理,可能影響評分。建議機構平時保有 1 名備援照服員,或與鄰近機構建立互援機制。

💡 追蹤提示:使用 報告汪 可以為人力配置報告設定每月追蹤頻率,系統自動標示逾期未更新的文件,讓主任一眼掌握哪位同仁的執業登錄即將到期、哪些人訓練時數還未達標。

第 30 條:留任率怎麼計算?

完整計算公式

第 30 條評鑑的是「前四個年度的平均留任率」。公式如下:

離職率 = 當年度離職員工人數 ÷(前一年 12 月 31 日服務人員總數+當年度新進服務人員總數)

留任率 = 1 − 離職率

前四年度平均留任率 = 第 N-1、N-2、N-3、N-4 年度留任率之平均值

以 115 年度評鑑為例,評鑑委員會計算 111、112、113、114 年度的留任率,再取四年平均值作為評分依據。

三種不列入離職的情況

以下三類人員的離職,不計入離職率的分子與分母

  1. 死亡:員工因故死亡者不計入。
  2. 退休:依法退休者不計入。
  3. 到職未滿 3 個月即離職的新進員工:試用期內或到職 3 個月內離職者,該員工整筆紀錄(含其進入人數)均不計入計算基礎。
日照中心第30條留任率計算公式與幸福日照中心範例圖
圖:第 30 條留任率計算公式+2025 年幸福日照中心具體計算範例

具體範例:2025 年幸福日照中心留任率計算

以 2025 年(民國 114 年)為例:

  •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服務人員總數:9 人
  • 2025 年度新進服務人員:4 人(含 1 人到職 2 個月後離職)
  • 2025 年度離職人員:3 人(其中 1 人為到職 2 個月後離職的新進員工、1 人為退休)

步驟一:排除不計入的人員

  • 排除到職未滿 3 個月離職的新進員工 1 人(從新進 4 人和離職 3 人中均扣除)
  • 排除退休者 1 人(從離職 3 人中扣除)

步驟二:計算有效數字

  • 計算用新進人數:4 − 1 = 3 人
  • 計算用離職人數:3 − 1(未滿 3 個月)− 1(退休)= 1 人
  • 計算分母:9(前年底在職)+ 3(計算用新進)= 12 人

步驟三:計算離職率與留任率

  • 離職率 = 1 ÷ 12 ≈ 8.3%
  • 2025 年度留任率 = 1 − 8.3% = 91.7%

依此方式計算 111 至 114 年度各年的留任率,最後取四年平均值,即為評鑑第 30 條的評分基礎。

💡 追蹤提示:使用 報告汪 可以為人力配置報告設定每月追蹤頻率,系統自動標示逾期未更新的文件,讓主任一眼掌握哪位同仁的執業登錄即將到期、哪些人訓練時數還未達標。

第 29 條:教育訓練追蹤

新進職前訓練 16 小時檢核清單

新進人員應於到職 1 個月內完成至少 16 小時的職前訓練,訓練內容須涵蓋以下四大主題:

  • ✅ 勞工安全相關課程
  • ✅ 感染管制(含手部衛生、標準防護原則)
  • ✅ 性別平等(防止職場性騷擾、服務對象尊嚴維護)
  • ✅ 實務操作(個案轉移位、輔具使用、緊急處置流程等)

常見問題:若新進人員到職後因調班等原因未能在 1 個月內完成 16 小時,需在訓練紀錄上說明延遲原因並補訓,否則評鑑時會被列為缺失。

在職訓練 20 小時的計算方式

在職人員每年至少 20 小時訓練,有幾個重要的計算規則:

  • 網路課程上限:線上課程(含直播和錄播)每年至多 5 小時計入,超出部分不算數。
  • 必修課程:須包含「原住民族文化敏感度」至少 1 小時,以及「多元族群服務」至少 1 小時,共計 2 小時的必修內容。
  • 實體訓練至少 15 小時:扣除最多 5 小時的網路課程,實體訓練時數不得低於 15 小時。
日照中心工作人員年度20小時在職訓練追蹤表
圖:年度在職訓練 20 小時追蹤表——必修課程、網路上限、實體時數一覽

年度訓練追蹤表範例

建議為每位在職人員建立訓練追蹤表,欄位包含:

訓練類別 規定時數 已完成時數 備註
原住民族文化敏感度(必修) ≥ 1 小時 _小時 課程名稱、日期
多元族群服務(必修) ≥ 1 小時 _小時 課程名稱、日期
網路課程(上限 5 小時) ≤ 5 小時 _小時 課程平台、完課截圖
實體訓練(含機構內部) ≥ 15 小時 _小時 簽到表、講師證明
合計 ≥ 20 小時 _小時

評鑑委員會要求提供每位員工的訓練紀錄,包含課程名稱、辦理日期、時數、完課證明(簽到表或結業證書)。建議年初即規劃好年度訓練日曆,避免年底衝刺卻發現課程來不及安排。

第 32-33 條:工作人員健康管理

新進健檢 vs 在職健檢項目差異

許多主任容易把新進健檢和在職健檢搞混,兩者的差異如下:

日照中心工作人員新進健檢與在職健檢項目對比圖
圖:新進健檢 vs 在職健檢項目對比——B 型肝炎抗原抗體的常見誤解
健檢項目 新進人員 在職人員(每年)
胸部 X 光 ✅ 必要 ✅ 必要
血液常規及生化 ✅ 必要 ✅ 必要
尿液檢查 ✅ 必要 ✅ 必要
B 型肝炎表面抗原+抗體 ✅ 必要 ❌ 不要求
糞便檢查 ❌ 不要求 ❌ 不要求
醫師判讀核章 ✅ 必要 ✅ 必要
體檢報告效期 6 個月內 每年一次

常見認知錯誤:有些主任以為 B 型肝炎抗原抗體每年都要做,其實這只有新進人員才需要。在職人員的年度健檢不需要重做 B 型肝炎,但胸部 X 光、血液常規及生化、尿液三項每年仍需進行。另外請特別注意:糞便檢查不在評鑑要求項目之內,不需要浪費資源強制安排。

評鑑委員會特別確認健檢報告是否有醫師判讀並蓋章。僅有醫院的電腦報告而無醫師親簽或核章,評鑑時可能被認定不符合規定。

流感疫苗施打率計算範例(第 33 條)

第 33 條要求機構統計流感疫苗施打率,公式如下:

疫苗施打率 = 實際接種人數 ÷(機構總服務人員數 − 不適合接種人數)× 100%

計算範例:幸福日照中心共有 7 名工作人員,其中 1 名工作人員因過敏體質不適合接種(已有醫師開立不宜接種證明),實際接種 5 人,1 人自願放棄並有原因記錄。

  • 分母:7(總人數)− 1(不適合接種)= 6 人
  • 分子:實際接種 5 人
  • 疫苗施打率:5 ÷ 6 × 100% = 83.3%

評鑑委員除了看施打率,也會查核「未施打者是否有原因記錄」,以及機構是否有鼓勵接種的具體策略(例如:提供接種補助、安排集體施打、告知疫苗好處的衛教海報等)。

常見人力配置問題整理

以下是日照主任最常遇到的 5 個人力配置情境,整理常見的處理方式:

  1. 情境一:照服員因病突然請假,當天人力不足
    應立即確認是否有備援人力或代班機制,並在運作紀錄上說明應變措施。若無法及時補足,需向服務對象家屬說明,並評估是否需要緊急聯繫主管機關。建議平時與鄰近機構簽訂互援協議。
  2. 情境二:護理師辭職後空窗期如何處理
    護理人員為依規定需在場的職類,離職後應立即啟動徵才程序。若有短暫空窗,需向主管機關報備,說明現有應對措施(如:外聘到宅護理師每日到場),並記錄應變方案。
  3. 情境三:社工員考上社工師,執業登錄是否需要重新辦理
    需要。社工員和社工師的執業登錄是不同的,取得社工師執照後應辦理社工師的執業登錄,同時確認原社工員登錄是否需要異動。建議在取得新證照後 1 個月內完成相關登錄更新。
  4. 情境四:兼職照服員每週只來 2 天,需要投保勞保嗎
    需要。只要有勞動關係即應投保,不論工時多寡。依薪資對應的投保薪資等級辦理加保,並按月提撥 6% 勞退。兼職不是免除投保義務的理由。
  5. 情境五:機構擴充,從 35 人增加到 41 人,照服員要增加幾人
    35 人需要 4 名照服員(35 ÷ 10 = 3.5,無條件進位為 4),41 人需要 5 名照服員(41 ÷ 10 = 4.1,無條件進位為 5)。因此需再增加 1 名照服員,且新進照服員需在 1 個月內完成職前訓練並辦理投保。
日照中心人力合規自查清單第28至33條
圖:日照中心人力合規自查清單——第 28 至 33 條逐項確認

常見問題 FAQ

Q:兼職照顧服務員需要投保勞保嗎?

A:需要。依勞工保險條例,凡受僱勞工不論工時長短,雇主都有義務為其辦理勞保加保,並按月提撥 6% 勞工退休金。許多機構誤以為兼職或部分工時人員不需要投保,這是常見的合規缺失,評鑑委員查核投保記錄時也會一併確認兼職人員的投保狀況。若兼職人員已在其他機構加保,本機構仍需辦理加保(勞保可多重加保),但薪資需對應正確投保等級。

Q:執業登錄要怎麼辦理?哪些職類需要?

A:護理師(護士)和社工師(社工員)都需要辦理執業登錄。護理人員向執業所在縣市衛生局申請,需繳交:護理師執照正本、身分證明文件、最近 6 個月的照片及規費。社工師向縣市政府社會局申請,程序類似。重要提醒:若人員換工作或機構更名,必須辦理執業地點或服務機構的「異動登錄」,否則執業執照上顯示的機構名稱會與現況不符,評鑑時會被指出。照服員目前無法定執業登錄,但需向縣市主管機關報備資格,各縣市規定略有不同,建議電話確認。

Q:如果照顧服務員突然辭職,人力短缺當天評鑑怎麼辦?

A:這是許多主任最擔心的情況。首先,評鑑委員查核的是「機構的人力管理機制」,而非僅看評鑑當天的現場人數。若評鑑當天確實有人力缺口,建議誠實向評鑑委員說明:「本週某照服員突然離職,目前正在積極徵才,代班安排如下……」並提出具體應變措施的書面記錄。評鑑委員通常理解臨時狀況,重點是機構有否合理的因應機制與追蹤計畫。若長期人力不足且無應變記錄,才會有較大的評分影響。

Q:新設日照中心第 30 條(留任率)第一次評鑑要怎麼計算?

A:第 30 條要求「前四個年度平均留任率」,若機構設立未滿四年,評鑑委員通常以「有資料的年度」計算。例如機構成立 2 年,則取前 2 個完整年度的平均留任率。若成立未滿 1 個完整年度,則此指標通常不納入評分(評鑑委員會在現場確認後說明)。建議新設機構從第一年起就按照公式規範建立人事資料,方便未來計算。特別注意:第一年的員工資料記錄品質直接影響往後每次評鑑的計算基礎,一定要從開幕就開始記錄清楚。

💡 追蹤提示:使用 報告汪 可以為人力配置報告設定每月追蹤頻率,系統自動標示逾期未更新的文件,讓主任一眼掌握哪位同仁的執業登錄即將到期、哪些人訓練時數還未達標。

人力配置看似複雜,但只要把各職類的法定人數、執業登錄期限、留任率計算欄位整理成一張追蹤表,定期更新,評鑑前就不會手忙腳亂。最關鍵的心態是:人力管理不是為了應付評鑑,而是讓服務對象每天都有穩定、合格的照護人員陪伴,這才是一切規定背後的真正意義。


延伸閱讀:

報告汪 — AI 長照文書助理

讓 AI 幫你寫日誌、護理紀錄、評鑑備審文件,省下 50% 文書時間

免費試用 14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