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小教室目錄
撰文:報告汪編輯部·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托育
項目 12–36 / 40 分二、托育活動
本頁快速摘要
- 適用年度:
- 114-116 年度
- 資料來源: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本區塊項目:
- 共 25 項
- 區塊名稱:
- 二、托育活動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114-116 年度托嬰中心評鑑基準
本區塊共25項基準(40分),涵蓋關係建立與互動、環境規劃與使用、活動規劃與實施、親師交流與合作四大面向。 評鑑委員會進行現場實地觀察,重點關注托育人員與嬰幼兒的互動品質、環境安全及個別化活動設計。
本頁項目
互二、托育活動 ▸ 關係建立與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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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依附與情緒照顧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及訪談托育人員與嬰幼兒的互動
評鑑基準:
- 能經常性的擁抱或撫抱嬰幼兒
- 能以愉悅、溫柔、正向的方式與嬰幼兒說話及互動
- 能主動關心及合宜回應嬰幼兒個別的狀態
- 能敏銳發現及適時回應嬰幼兒個別的情緒需求
評鑑委員重點觀察托育人員與嬰幼兒的互動方式,包含是否有積極回應嬰幼兒需求、語言表達是否正面溫和。現場訪談托育人員時,需能說明個別嬰幼兒的氣質特徵及發展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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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與互動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托育人員與嬰幼兒對話之語用
評鑑基準:
- 能在不同情境中與嬰幼兒進行互動對話,促進嬰幼兒的語言發展
- 能使用簡單明確的字詞、適當的速度、溫和的語調與嬰幼兒溝通
- 對嬰幼兒的口語及非口語表達能等待且專注觀察、聆聽,並合宜回應
- 能依嬰幼兒的發展營造同儕正向互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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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專業與協力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全體人員維持整潔、安全的裝扮與工作習慣
- 全體人員以疼惜呵護的態度及穩定的情緒對待嬰幼兒
- 嬰幼兒的基本照護由固定的托育人員負責
- 托育人員具備支援、補位,共同照護嬰幼兒的主動性與默契
環二、托育活動 ▸ 環境規劃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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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睡眠空間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睡眠區的規劃,提供嬰幼兒合宜的睡眠環境(床位間距30公分以上或以隔板區隔)
- 睡眠區的設計,方便托育人員照護或引導嬰幼兒自行使用
- 睡眠區內的設施設備,適合現有嬰幼兒之發展需求
- 睡眠區的使用與維護情形,符合安全舒適之原則
睡眠區是評鑑重點,評鑑委員會特別注意:1 歲以內嬰兒不得使用枕頭(預防窒息),睡床間距需保持 30 公分以上,嬰兒熟睡後須採仰臥姿勢。床單、棉被等寢具需有個人專用標示,並定期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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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食用餐空間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與訪談托育人員
評鑑基準:
- 餵食用餐區的規劃,提供嬰幼兒合宜的用餐環境
- 餵食用餐區的設計,方便托育人員照護或引導嬰幼兒自行使用
- 餵食用餐區內的設施設備,適合現有嬰幼兒之發展需求
- 餵食用餐區的使用與維護情形,符合安全舒適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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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盥洗空間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與訪談托育人員
評鑑基準:
- 清潔盥洗區的規劃,能提供嬰幼兒合宜的清潔環境
- 依法設置之清潔盥洗設備,方便托育人員照護或引導嬰幼兒自行使用
- 清潔盥洗區內的設施設備,適合現有嬰幼兒之發展需求
- 清潔盥洗區的使用與維護情形,符合安全舒適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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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活動空間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與訪談托育人員
評鑑基準:
- 活動區的規劃,提供嬰幼兒合宜的活動環境(多元化、動靜區隔、允許主動探索)
- 活動區的設計,方便托育人員照護或引導嬰幼兒自行使用
- 活動區內的設施設備,適合現有嬰幼兒之發展需求
- 活動區的使用與維護情形,符合安全舒適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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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舒適程度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活動室舒適不擁擠且通風良好
- 活動室光線合宜(操作閱讀區350Lux以上,不得超過1000Lux)
- 光線可局部調整並能回應嬰幼兒個別的需求
- 活動室音量適中,可局部調整並能回應嬰幼兒個別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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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設備使用安全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空間及遊戲設備使用能配合各項作息活動,維持安全及動線流暢
- 遊戲設備的擺放及組合設計能符合嬰幼兒發展需求及安全原則
- 經常保持嬰幼兒不離開視線的安全督導習慣
- 教導及示範嬰幼兒維持安全合宜的生活常規,如行為舉止、使用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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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設備與材料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遊戲設備與材料符合嬰幼兒月齡發展所需
- 遊戲設備與材料數量充足(至少達托育嬰幼兒人數之3倍)
- 遊戲設備與材料品質合宜(保持清潔、維護良好、完整無缺損、質地安全)
- 遊戲設備與材料涵蓋不同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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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玩具類型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提供嬰幼兒圖書(繪本、圖本及玩書)
- 提供感官知覺與藝術創作類教玩具與材料
- 提供身體動作類(含粗大動作與精細動作)教玩具與材料
- 提供日常生活與扮演類教玩具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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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設計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托育空間的情境佈置與查閱相關資料
評鑑基準:
- 情境佈置符合嬰幼兒視線範圍
- 情境設計能配合活動內容,定期更換
- 情境設計,除了托育人員的設計之外,也包含嬰幼兒的參與
- 情境設計能提供嬰幼兒生活觀察的機會
活二、托育活動 ▸ 活動規劃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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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息規劃與活動安排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每日作息安排和緩、不急促,提供充裕的轉換時間,並依嬰幼兒需求彈性調整
- 例行照護與活動安排應適齡適性,並符合嬰幼兒全人發展
- 每日的遊戲學習型態,應動態、靜態均衡安排
- 每週規劃實施戶外活動
活動規劃需依嬰幼兒年齡分組設計,須備有月活動計畫表或課程計畫。評鑑委員會核查計畫是否有實際執行記錄,建議保存活動照片並對應到計畫表,證明計畫確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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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食用餐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依嬰幼兒個別發展需求,採合宜的(個別或小團體)餵/進食方式,並備有紀錄
- 維持輕鬆且愉快的餵/進食氣氛,不強迫餵食
- 能依個別嬰幼兒當時情況,彈性安排餵/進食
- 能協助嬰幼兒建立有益健康的飲食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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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尿布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更換尿布符合標準流程(洗手→備妥→帶至尿布檯→清潔更換→離開→處理→清潔場地→洗手)
- 過程與後續處理皆符合專業與衛生,能降低交互感染風險
- 過程中符合安全原則、氣氛愉悅、互動正向(言語、表情等)
- 更換尿布過程中,應依嬰幼兒個別狀況,保持執行的彈性
27
如廁練習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依嬰幼兒發展需求擬定如廁練習計畫
- 能宣導並鼓勵家長共同執行如廁練習,並備有紀錄
- 執行過程不強迫嬰幼兒,保持氣氛愉悅、互動正向
- 如廁練習過程中,應依嬰幼兒個別狀況,保持執行的彈性
28
生活自理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是否提供生活自理練習機會
評鑑基準:
- 能依嬰幼兒個別發展情形,養成清潔口腔、臉部的習慣
- 能依嬰幼兒個別發展情形,養成清潔手部的習慣
- 能依嬰幼兒個別發展情形,建立自行穿脫衣物的能力
- 能依嬰幼兒個別發展情形,建立自行取拿、收拾用品玩具的能力
寶寶日誌需每日記錄個別嬰幼兒的發展表現、飲食狀況及健康情形,不可多人共用同一份紀錄。評鑑委員會抽查日誌是否有空白日或記錄不完整,尤其注意是否有觀察記錄而非僅勾選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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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與休息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能宣導並鼓勵家長共同建立適合嬰幼兒的睡眠方式,以建立嬰幼兒良好的睡眠習慣
- 能即時覺察、安撫疲累的嬰幼兒,並營造溫馨的睡眠氣氛
- 能尊重嬰幼兒個別化的睡眠需求、考量嬰幼兒身心狀況,給予睡眠時間的彈性安排
- 能尊重嬰幼兒在入睡、甦醒過程的個別化需求,提供彈性協助、不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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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設計與材料選用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遊戲學習活動能符合嬰幼兒的生活經驗
- 遊戲學習活動能顧及各發展領域的均衡性
- 遊戲材料的選用能以實物或可實際操作為主
- 遊戲材料的選用能多元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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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的引導與進行
托育人員
觀察遊戲學習活動中托育人員與嬰幼兒的互動方式及態度
評鑑基準:
- 遊戲學習活動的說明與示範,合乎嬰幼兒的發展能力
- 遊戲學習活動的說明與示範,合乎嬰幼兒的生活經驗
- 在安全規範下提供嬰幼兒充裕的時間自由探索與操作
- 在遊戲學習活動中鼓勵嬰幼兒進行不同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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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境中學習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在例行生活照護中,能視嬰幼兒的發展與興趣,融入不同的遊戲
- 能靈活運用生活中的人事物,隨機引導嬰幼兒遊戲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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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評量與輔導追蹤
托育人員
查閱嬰幼兒行為觀察或個案輔導追蹤的相關資料
評鑑基準:
- 能在平日進行嬰幼兒行為觀察,並針對觀察結果進行整理討論
- 針對嬰幼兒需輔導行為,能採合宜的方式妥適處理
- 能定期針對全體嬰幼兒進行發展評量,並針對發展變化進行整理討論
- 能依操行為觀察或發展評量結果,建立個案輔導機制,並定期追蹤成效
親二、托育活動 ▸ 親師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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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接送互動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家長接送時,機構能提供溫和平順的轉銜情境
- 家長接送時,托育人員能主動關懷,提供必要協助
- 家長接送時,主要照顧者能經常與家長交流分享嬰幼兒的狀況
- 能考量嬰幼兒在接送當下的需求,彈性調整接送方式
親師交流記錄需保存,包含聯絡本、簡訊或通訊軟體紀錄截圖。評鑑委員關注親師溝通是否雙向,不只是機構單方面通知,家長回饋及討論記錄更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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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師溝通
托育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設有多樣及雙向的親師交流與溝通管道
- 提供機構托育理念與活動相關資訊,協助家長瞭解其可配合之事項
- 每日與嬰幼兒家庭保持聯繫與溝通,內容包含個別嬰幼兒成長與發展表現(寶寶日誌)
- 能與家長交流嬰幼兒行為輔導或發展評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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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教育
負責人/主管人員
實地觀察
評鑑基準:
- 提供家長正確且多樣化的親職資訊
- 能舉辦促進家長親職知能的活動(每年至少辦理1場)
- 能依據家長的需求,適時提供個別化的親職資訊
- 能考量家長的需求,提供多元的家長參與方式,以促進親師合作
家長滿意度調查須每年至少執行一次,並保存填寫結果及分析改善記錄。評鑑委員會核查是否真正針對調查結果進行改善,只發問卷但無分析或改善行動者不能得高分。
常見問題
評鑑委員會用什麼方式查核這個項目?▾
主要查核方式:實地觀察及訪談托育人員與嬰幼兒的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