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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報告汪編輯部·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E、創新及改革
E、創新及改革(E1.1)
本頁快速摘要
- 適用年度:
- 115 年度
- 資料來源:
- 衛生福利部
- 本區塊項目:
- 共 1 項
- 區塊名稱:
- E、創新及改革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115 年度精神護理之家評鑑基準 (公告日:2025-03-12)
本面向共 1 條指標,鼓勵機構發展具有創新性或特色之服務措施,並將成效公開分享。創新措施係指以服務模式、策略、資源整合等方式,促進住民生活品質提升及社區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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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1 創新或特色措施具有成效並公開分享
負責人:院長/負責人
評核要點
- 1機構具有創新或特色措施之政策或計畫,並具有可行性
- 2確實執行創新或特色措施
- 3創新或特色措施有實質成效
- 4將創新或特色措施公開分享,如:獲獎、發表論文、接受參訪或於相關活動或會議中報告等
評核方式
文件檢閱:創新或特色措施之計畫及執行紀錄、成效佐證資料;現場訪談:負責人說明創新措施之執行情形及成效
創新措施係指以服務模式、策略、資源整合等方式,促進住民生活品質提升及社區融合之作為。公開分享方式包含:獲獎、發表論文、接受參訪或於相關活動或會議中報告等。建議機構平時就收集創新措施的執行紀錄及成效佐證資料。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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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查核方式:文件檢閱:創新或特色措施之計畫及執行紀錄、成效佐證資料;現場訪談:負責人說明創新措施之執行情形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