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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報告汪編輯部·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A、經營管理效能

A、經營管理效能(A1.1–A5.1)

本頁快速摘要

適用年度
115 年度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
本區塊項目
共 9 項
區塊名稱
A、經營管理效能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115 年度精神護理之家評鑑基準 (公告日:2025-03-12)

本面向共 9 條指標,涵蓋業務計畫擬訂、查核缺失改善、性騷擾防治機制、人員配置(重點項目)、工作人員權益、教育訓練及住民資料管理,是精神護理之家評鑑的行政管理核心。

1

A1.1 業務計畫及管運方針之擬訂與執行情形

負責人:院長/主任

評核要點

  • 1機構之監督或經營團隊能定期共同召開會議,修訂機構之宗旨、願景及目標
  • 2應訂定短(未達1年)、中(1年以上未達4年)、長程(4年以上)工作營運發展計畫,並具可行性
  • 3應訂定年度業務計畫
  • 4各項業務依計畫確實執行
  • 5年度計畫應檢討分析及改善

評核方式

文件檢閱:章程、組織圖、會議紀錄、短中長程及年度業務計畫;現場訪談:監督或經營團隊成員

需備妥:機構章程、組織圖、監督或經營團隊會議紀錄、短中長程工作計畫及年度業務計畫。評鑑委員會現場訪談監督或經營團隊成員,請確保相關人員了解機構宗旨及計畫內容。
2

A1.2 過去四年接受主管機關查核缺失改善及前次評鑑建議事項改善情形

負責人:負責人

評核要點

  • 1過去四年接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核結果(含衛福、消防、建築、勞工等主管機關)改善情形
  • 2針對前次評鑑建議事項擬訂具體改進措施並確實執行,有成效或說明無法達成改善目標之原因
  • 3改善情形達標比例計算:分子為改善項目數 + 改善項目數,分母為建議事項數 + 前次所提改善事項數

評核方式

文件檢閱:改善情形相關文件、過去四年接受查核之改善情形;現場訪談:負責人說明改進內容及成效

首次接受評鑑或上次評鑑未有建議事項之機構,本指標說明第 2 點免評。改善情形計算:分子為改善項目數,分母為建議事項數,需達到各級別改善比例才能得到對應評級。
3

A1.3 機構內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防治機制建置情形

負責人:負責人/行政主任

評核要點

  • 1訂有性騷擾事件處理辦法及流程(含通報流程、轉介),若有發生相關事件均有處理過程紀錄
  • 2訂有性侵害事件處理辦法及流程(含通報流程、轉介),若有發生相關事件均有處理過程紀錄
  • 3工作人員清楚處理辦法及流程
  • 4訂有性侵害、性騷擾、性別侵害預防措施,若有發生事件能分析檢討,並有改善方案、執行情形,以預防此類事件發生

評核方式

文件檢閱:騷擾及性侵害事件處理辦法及流程(含通報流程、轉介)、預防措施(含住民間、工作人員間、工作人員與住民間或家屬與工作人員間等);現場訪談:工作人員及住民

若機構聘有外籍看護工,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辦法應有該國語言之版本。評鑑委員會會訪談工作人員及住民確認了解程度,請確保全體工作人員知道通報流程。
4

A2.1 機構負責人實際參與行政作業與照顧品質管理情形

負責人:主任/護理長

評核要點

  • 1資格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 2專任且於機構投保勞健保、提撥勞退金
  • 3實際參與行政與照護品質管理

評核方式

文件檢閱:機構負責人資格及其投保紀錄;現場訪談:與機構負責人(主任或主要管理者)現場訪談

負責人評鑑時應在場並做簡報,若不克在場,須獲得委員共識同意。如代理負責人代理期間超過一個月者,應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
5

A2.2 聘用工作人員(含專任、兼任人員)設置情形

重點項目

負責人:人事主管

評核要點

  • 1護理人員設置及資格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 2照顧服務員設置及資格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 3職能治療人員(含職能治療師及職能治療生)、社會工作人員(含社工師及社工員)及臨床心理師設置及資格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 4最近4年內專任工作人員之聘用無違規紀錄

評核方式

現場訪談:聘用工作人員(含專任、兼任人員);文件檢閱:各類工作人員名冊及其資格,護理人員24小時均有在上班,核對排班表、護理紀錄,兼任專業人員依法完成支援報備程序

【重點項目】:24 小時均有護理人員於機構內上班,不得以電話 On-Call 方式替代。200 床以上須設置職能治療師 1 名(其中至少 1 名為職能治療師)及每 200 床 1 名臨床心理師;未滿 200 床每 20 床每週職能治療及臨床心理師服務時數至少各 4 小時。照顧服務員需具有國民身分證(外配及陸配有居留證明即可)。
6

A3.1 工作人員權益相關制度訂定及執行情形

負責人:行政主任

評核要點

  • 1訂定工作人員權益相關制度,包含:工作人員差假制度、薪資給付制度、退休撫卹制度、申訴制度、考核獎勵制度、勞健保之辦理及身心健康維護措施等
  • 2工作手冊內容應說明列機構組織架構、各單位及人員業務職掌、重要工作流程、緊急或意外事件之預防與處理流程、緊急事件求助與通報等聯繫口、電話等資料
  • 3確實依據制度執行,並有佐證資料
  • 4至少每年1次檢討、修訂工作手冊及相關制度

評核方式

文件檢閱:工作手冊內容、各項工作人員權益相關制度規範;現場訪談:請工作人員說明各制度及薪資規定、如何執行各項工作及本身之職責

若無執行佐證資料可供參閱,僅部分符合基準說明 3 的規範(不能完全符合)。工作手冊至少每年檢討修訂一次,需有修訂記錄。
7

A3.2 工作人員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情形

負責人:行政主任

評核要點

  • 1新進工作人員應於到職前完成健康檢查,並提供3個月內之檢查報告,檢查項目包含:胸部X光、血液常規、生化、尿液報告
  • 2在職工作人員每年接受健康檢查,檢查項目應包含:胸部X光、血液常規、生化、尿液檢查,且有紀錄
  • 3廚工及供膳人員應同時依食品藥物管理署規範之檢查項目接受健康檢查
  • 4瞭解健康檢查報告並且對於檢查異常值之項目,有追蹤輔導計畫

評核方式

文件檢閱:健康檢查報告及相關處理紀錄

健康檢查不得以勞工檢查代替,因該檢查不符合感染管制要求。工作人員包含自行聘用及外包人力。廚工健康檢查依食品藥物管理署規範辦理。
8

A4.1 工作人員(含廚工)職前及在職訓練計畫訂定及辦理情形

負責人:督導/教育訓練負責人

評核要點

  • 1新進工作人員至少接受16小時職前教育訓練,並應於到職後1個月內完成
  • 2依機構發展方向與服務內涵訂定員工在職教育訓練計畫(包含機構內部訓練及機構外部訓練辦法),每位工作人員均每年至少接受20小時(內含感染管制至少4小時),其中廚工及供膳人員每年至少接受8小時營養及衛生相關教育訓練之教育內容
  • 3現職護理人員具有BLS急救訓練證照,且在效期內者達50%
  • 4負責人、照顧服務員及外籍看護工接受防救災教育(含意外災害緊急處理)

評核方式

文件檢閱:教育訓練之項目(含新進工作人員職前訓練)、內容及紀錄;新進工作人員的適任性考核資料;在職教育訓練的內容及廚工餐飲技士執照;現場訪談:檢閱機構所提供之負責人、照顧服務員及外籍看護工接受防救災教育之佐證資料

在職教育訓練每年至少 20 小時,其中感染管制課程至少 4 小時。廚工每年至少 8 小時營養及衛生相關教育訓練。現職護理人員 BLS 急救訓練證照在效期內者須達 50% 以上。工作人員包含專任及兼任人員。
9

A5.1 住民資料管理、統計分析與應用及保密情形

負責人:資訊管理負責人

評核要點

  • 1管理系統者明確訂定各使用者之權限,確保住民資料不外洩
  • 2訂有住民管理系統之管理辦法(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並包含肖像權同意書、借用標準及流程)
  • 3設有住民之資訊管理系統,並且對於住民資訊管理系統之資料進行統計、分析
  • 4統計分析結果,有具體因應或改善措施,並作為內部改善品質之參考

評核方式

文件檢閱:住民資料之統計及分析相關文件、機構住民資料管理系統之保密性(如肖像權同意書、紙本病歷借閱標準與流程及其他服務管理系統使用管理規範);現場訪談:負責人及操作

若機構使用電子病歷系統,須訂有電子病歷管理規範。住民資料統計分析需有具體改善措施,並作為品質改善依據。

常見問題

評鑑委員會用什麼方式查核這個項目?

主要查核方式:文件檢閱:章程、組織圖、會議紀錄、短中長程及年度業務計畫;現場訪談:監督或經營團隊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