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小教室目錄

撰文:報告汪編輯部·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居家服務機構

居家服務機構評鑑基準總覽

本頁快速摘要

適用年度
115 年度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評鑑項目
共 33 項
評鑑區塊
4 大區塊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115 年度居家服務機構評鑑基準

以下為 115 年度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居家服務機構評鑑基準,共 32 個評鑑項目,分為 4 大區塊。 點擊各區塊可查看詳細說明、準備要訣與實用提示。

115 年度居家服務機構評鑑各區塊概覽
評鑑區塊項目範圍項目數主要查核重點
壹、個案權益保障1–44 項服務資訊公開、申訴機制、服務契約、個資保護
貳、專業照護品質5–1410 項入案評估、服務計畫、緊急處理、督導訪視
參、經營管理效能15–3016 項行政管理、人員配置、財務管理、品質改善
加分題31–322 項創新服務、照顧者支持
合計1–3232 項參、經營管理效能項目最多(16 項)

全部 32 項評鑑項目

📋 免費下載自我檢查表

下載「居家長照機構」評鑑自我檢查表(Excel),對照評鑑基準逐項自我檢核。

免費下載 Excel 檢查表 →

看完評鑑基準了嗎?

到報告汪一鍵匯入「居家服務機構」評鑑範本,包含 4 個標籤和 32 份報告範本,省去手動建立的時間。

了解如何匯入評鑑範本 →
居家服務機構評鑑準備 4 大步驟:自評診斷、文件整備、模擬預演、正式評鑑

評鑑常見缺失案例

缺失情境項目 6・照服員服務執行記錄

委員抽查到宅服務記錄,發現部分照服員的服務時間記錄與個案家屬描述不符,且未記錄每次服務的起訖時間;督導訪視記錄缺少個案 ADL 變化的量化評估,僅有文字描述。

改善後做法

導入電子打卡系統(到宅服務起訖時間自動記錄),設計標準服務記錄表(含 ADL 評估欄位),督導每月抽查 5% 服務記錄並簽章確認,異常情形須於 3 日內說明原因。

缺失情境項目 26–28・在職訓練計畫

委員查閱年度在職訓練計畫,發現訓練課程未涵蓋法定「緊急事件處理」及「個案權益保障」兩類,且部分照服員的繼續教育學分未達規定時數,訓練台帳記錄不完整。

改善後做法

預先訂定含法定六大類課程的年度訓練計畫並公告,每次訓練後建立「課程大綱+簽到表+考核記錄」三件套,年底完成個人訓練台帳彙整,督導每季核對學分達成狀況。

常見問題

居家服務機構評鑑分幾大區塊、共幾項?

4 大區塊(個案服務品質、督導管理、行政管理、安全管理)共 32 項正式評鑑項目,另有加分題。

居服機構評鑑最常見的缺失是什麼?

常見缺失為督導記錄不完整(督導未按規定頻率進行)、居服員訓練時數文件缺漏,以及緊急應變計畫未每年更新。建議提前逐項自我檢核。

居服員的服務紀錄如何符合評鑑要求?

服務紀錄需包含日期、服務項目、時數及居服員簽名,並須與個案 ICP 目標相對應。建議依個案建立標籤集中管理,評鑑前 AI 分析對應情形。

如何用報告汪管理居服督導日誌與個案紀錄?

依個案建立標籤,居服員完成服務後直接上傳紀錄,督導篩選個案標籤一次掌握所有服務紀錄,AI 輔助確認紀錄格式符合評鑑基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