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小教室目錄
項目 29・20分

肆、財務管理

本區塊共1項基準(20分),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及地方政府財務查核結果計分。 不同於其他區塊由評鑑委員實地評分,財務管理分數由歷年財務查核成績直接決定。

計分方式說明

1

共4次財務查核:衛生福利部社家署109年查核、地方政府110年查核、111年查核、112年查核

2

每次財務查核皆合格:可得滿分 20分

!

函文補件合格(有缺失但補正後通過):每次扣 2分

扣分範例

20分
4次全部合格
18分
1次補件合格
16分
2次補件合格
12分
4次均補件
29

財務管理

主管機關
20
依查核結果計分

評鑑基準:

  1. 考核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9年及本局110年、111年、112年財務查核結果計分
  2. 計分方式:共4次財務查核,每次財務查核皆合格20分,函文補件合格每次扣2分
財務管理分數由歷年查核紀錄直接決定,無法在評鑑當天補救。機構應每年主動配合衛福部及地方政府的財務查核,財務制度須確實落實(如會計出納分工、帳冊完整性、捐款徵信公開等),避免因函文補件而扣分。如曾有缺失應確實改善,並保存改善紀錄以利下次查核。

財務查核常見重點

會計制度建立且確實執行(含日記帳、總分類帳)
會計與出納職務明確分工
各項支出取得合法憑證(發票或收據)
政府補助款及指定用途捐款專款專用
捐款開立收據並辦理公開徵信
有價證券及印鑑分層管理
財務報表經適當審議並函報主管機關
目的事業支出比例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