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小教室目錄
三、專業服務
個別化服務計畫(指標 4101–4103)
個別化服務計畫(ISP, Individualized Service Plan)是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三、專業服務」的核心, 共 3 項指標(項目 32–34),強調以服務對象為中心,落實個別化、參與式的服務規劃與評估。
32
個別化服務/支持計畫之擬訂
4101
4分
評鑑標準
- 1每年為每位服務對象進行評估、個別召開服務/支持計畫會議,並完成擬訂個別化服務/支持計畫。
- 2新進服務對象應於2個月內(生活重建機構應於1個月)召開會議,完成個別化服務/支持計畫擬訂,並應有本人及家屬參與。(如家屬無法參與者,應列冊說明並有多元聯繫管道紀錄)
- 3評估工具及評估方法的選用應適齡、適性。
- 4評估過程應納入服務對象需求、興趣及本人及家屬之期待。
評鑑實施方式:審閱書面資料+必要時與工作人員晤談+必要時觀察或訪談服務對象
1.抽閱服務對象ISP、服務/支持計畫會議等相關文件。2.其他佐證資料。
📌 建議各種評估向度領域如下: 1.兒童:如健康與安全、動作、語言溝通、生活自理、認知、社會情緒、社會參與或作息本位(routines-based model)相關…等。 2.成人:如健康與安全、居家生活、社會適應、社會參與、人際關係、休閒、技藝陶冶/作業活動(註2)、財務管理、作息活動…等。 3.長期臥床者或失智症者:如身體、心理情緒(註3)、社會、認知功能(註4)及日常生活功能(註5)…等。 4.精神障礙者:承上述2.成人,並應包括如精神症狀、心理情緒、日常生活功能…等。
準備要訣
ISP 擬訂是專業服務的核心(4 分)。每位服務對象每年需召開服務計畫會議,新進者 2 個月內完成(生活重建機構 1 個月)。評估工具需適齡適性,且須納入服務對象及家屬意見。建議依不同障礙類型(兒童、成人、長期臥床、精神障礙)調整評估向度。
33
依據評估結果擬定服務目標
4102
4分
評鑑標準
- 1評估結果應有反映服務對象現況、需求或期待的綜合摘述。
- 2依據評估結果擬訂多元領域之服務目標。
- 3目標應綜合考量個人或家庭之期待、轉銜需求。
- 4計畫中包含合適的長期及短期目標,且短期服務目標應具體可行(可觀察、可評量並具功能性)。
評鑑實施方式:審閱書面資料+必要時觀察或訪談服務對象
1.抽閱服務對象ISP、服務計畫會議等相關文件。2.其他佐證資料。
📌 生活重建機構僅須擬定短期目標。
準備要訣
服務目標需根據評估結果擬定,重點在於目標的具體可行性。短期目標須「可觀察、可評量且具功能性」。計畫中需包含長短期目標及家庭期待。生活重建機構僅需短期目標。
34
服務目標之執行
4103
4分
評鑑標準
- 1依目標擬定具體可行的服務策略或方法,必要時加以調整。
- 2確實執行服務目標並有紀錄,至少每2週記錄1次。
- 3應每半年至少檢討1次服務/支持計畫之執行(生活重建機構至少每3個月檢討1次),並有紀錄。
- 4必要時修正服務目標或服務/支持計畫,將檢討或修正之結果告知本人或家屬(或代理人),並有紀錄。
評鑑實施方式:審閱書面資料+必要時與工作人員晤談+必要時觀察或訪談服務對象
1.抽閱服務對象ISP、服務計畫會議等相關文件。2.其他佐證資料。
準備要訣
服務目標執行需有具體紀錄(至少每 2 週 1 次),並每半年檢討 1 次(生活重建每 3 個月)。修正結果需告知本人或家屬。建議建立系統化的紀錄表單,方便定期追蹤與檢討。